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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辦過程
一、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制度簡介
2006年4月20日,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“國質檢特〔2006〕162號《關于將石油天然氣工業用焊接鋼管等5類工業產品實行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管理的通知》。文件規定了自2006年5月1日起:停止受理鍋爐壓力容器用鋼管(含不銹鋼管)的工業產品許可證。轉為實行特種設備(壓力管道元件)制造許可證。
二申辦過程 :
1 、 向省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管理部門提出《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》;
2.、《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》獲得受理后,企業采用“企業標準、國外標準”生產申證產品時進行“企業標準、國外標準”的標準審查;
3 、《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》獲得受理后,企業約請型式試驗機構進行產品型式試驗。 4. 產品型式試驗通過(適用時),約請鑒定評審機構進行特種設備制造許可鑒定評審。